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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隐型眼镜及护理液专项检查

阅读: 时间: 2006-3-3 15:11:21 编辑: millo

        为加强邹城市隐型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隐型眼镜及护理液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隐型眼镜及护理液专项检查。
        隐型眼镜及护理用液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这次检查的重点是:经营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否擅自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进货渠道是否正规。
        检查发现:辖区内共有20家眼镜店,其中11家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家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隐型眼镜及护理液,7家未经营隐型眼镜及护理液。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邹城市隐型眼镜市场秩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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