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监测管理:一是完善广告发布程序。要求凡在辖区内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业主,事前必须向该局提供相关资料,由审查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对拟刊播的声、视、文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全面审核,确认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随后由该局会同市工商局发给准予发布通知书。二是强化监测,打击违法发布行为。该局对媒体发布的相关广告将进行专门监测,通过摄像、录音、剪贴、记录等多种收集手段,随时掌握广告发布情况。对违法违规发布的广告,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同时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定期披露暴光。三是加大对广告发布业主和产品的检查力度。该局通过日常检查等行式,加强对广告发布业主的管理,同时对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的广告品种加大抽验力度,对发现的质量等问题将从严查处。
(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刘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