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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

阅读: 时间: 2008-5-22 15:29:07 编辑: millo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扎实开展创建“示范药房”活动,进一步促进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市局于5月20日至21日分两片在兖州召开全市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各县市区局分管局长、市场科科长,全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管院长、药剂部门负责人,全市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厂矿企业医疗机构)分管院长等3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进一步动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药品使用单位,扎实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现场评定标准规范(试行)》等进行了培训,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兖州市人民医院、新驿镇卫生院作典型发言,现场参观了兖州市人民医院、新驿镇卫生院、小孟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
      市局杨佰顺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要充分认识贯彻《条例》《规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药,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也是落实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好《条例》、《规范》的重要性,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要突出重点,扎实抓好《条例》、《规范》的贯彻实施。深入细致,继续抓好宣传培训工作;认真实施,把握检查确认进度;加强监督,抓好规范运作。三要切实加强对《条例》、《规范》贯彻实施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条例》、《规范》,关键在领导重视,重点在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把贯彻实施好《条例》、《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同时,要把检查确认工作与在医疗机构开展的“示范药房”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想先进、创示范、抓管理、上水平”、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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