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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扎实推进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

阅读: 时间: 2008-5-28 16:22:03 编辑: millo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局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强化培训宣传教育,扎实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加大药品使用监管和稽查力度,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搞好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出台后,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分别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市局和各县局根据部署,制定计划,统一行动,搞好分层次宣传,采取分区包片的办法进行宣传,利用宣传车、送法下乡上船、新闻媒体、“行风热线”节目、网站等载体,保证对用药单位都能宣传到位。主动请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内部学习培训,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抓好药品使用单位的培训,O7年和08年分别以集中办班、以会代训和组织现场会等形式,对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了培训。全市累计举办了154期法规培训班,参培人员29642人次。
        二是落实法规,积极推进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市局制定了实施方案,今年5月份在兖州召开了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现场参观了兖州市人民医院、新驿镇中心卫生院、小孟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市局和各县局深入各类药品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指导药品使用单位对照《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硬件建设,完善管理软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进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为推进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了创建“示范药房”活动。
        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市局和各县局与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搞好协调,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做好辖区内药品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在各药品使用单位对照《条例》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3家三级医疗机构、38家二级医疗机构、241家一级医疗机构以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7300余人次,对163家医疗机构下发了警示通知书,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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