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组织机构 | 工作动态 | 公告通知 |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 行政审批 | 食品安全 | 资源下载 | 数据查询
搜索本站文章(Google):

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邹城市强化节日食品市场监管

阅读: 时间: 2007-9-11 8:03:00 编辑: Examiner

        国庆节和中秋节和孔子文化节将至,邹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发出通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管理,明确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和价格等部门整治工作任务,部署“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作用,严格按照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工作原则,协调各镇街、各部门从建设平安邹城、构筑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积极应对近期食品价格总体上涨的局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针对节日期间旅游人员较多、走亲访友聚会较多、食品、餐饮消费旺等特点,制订具体方案,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抓住奶、肉制品、鲜活农产品等重点品种和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校园、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监督。三是着力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并按规定要求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四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流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深入基层、街头、营业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正确引导消费,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同时,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五是加强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相关资源
本站由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管理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古槐路37号 邮政编码:272019 电子邮件:jifdanews@gmail.com
本站信息版权所有,未经书面许可,翻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