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市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暨兴奋剂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上级要求,决定从现在起到北京奥运会结束,建立全市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一)5月30日前,各县市区及市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等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通知》(政办字〔 2008〕39号)要求,将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定期报送制度。5、6月份实行每月报送制度。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市协调小组成员有关单位向市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展落实情况;7、8月份至奥运会结束,实行每半月报送制度。每月10日和25日,各县市区、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向市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展落实情况。遇有重要事项请随时报送。国家、省、市如另有要求的,则按要求执行。
(三)为全面真实地反映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请各县(市、区)、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时提供有关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信息、经验和做法,市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食品监管动态》予以采纳和发布,以达到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目的。
二、报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市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及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二)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的情况;
(三)按照市协调小组有关要求,落实本地区地点基地、企业监管制度和措施的情况;
(四)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五)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六)其它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其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及动态,确保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为保证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县(市、区)指派一名联络员,并将其姓名、职务、单位及联系方式,于5月28前传真至市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