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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04-9-30 10:01:52 编辑: millo

各县市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
    现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食药监市〔2004〕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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