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食药监党〔2005〕24号
中共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直属单位党支部: 2006年的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搞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建设节约型机关,大力弘扬勤俭过节和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根据省局党组和中共济宁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省局
纪检监察工作指示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十个不许”的规定及《若干规定》、巩固先进性教育的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进行研究部署。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廉洁自律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重温中央、省、市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元旦、春节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认真落实“八项要求”:(1)严禁上级机关以任何借口索要、接受下级单位礼品或低价购买工农业产品,下级单位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上级机关送礼。(2)严禁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宴请或赠送礼品、纪念品。(3)严禁党员干部接受下级和管理相对人用公款支付的各种礼金、红包和有价证券,任何单位不得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4)严禁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用公款到国(境)外或国内其它地方旅游。任何单位不得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在节假日期间外出旅游、观光。在各类健身活动中,不得接受与其行 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种奖励和赞助。(5)严禁党员干部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6)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收礼敛财。要加强对公车管理,严禁用公车外出探亲、访友和操办婚丧事宜。(7)严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8)严格财政收支管理,严禁年终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实物、补贴。 三、切实转变作风,关心职工疾苦,维护群众利益 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把精力和时间放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上,放到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出问题上,放到抓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上。各单位在安排和组织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时,都要体现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廉洁从政的要求。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各级领导要体察民情,关心群众,深入到基层干部职工中走访慰问,帮助广大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过好节日。要以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组织安排好职工的节日物质文化生活。 四、加强领导,搞好监督,确保落实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管好自己,管好班子成员、机关人员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好家属子女;要对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加强监督。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组(支部)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节日期间采取多种形式,监督检查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的,要严厉查处,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纪律责任。 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于2006年2月13日以前书面报告市局纪检组(监察室)。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 元旦春节 廉政建设 通知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宁市纪委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监察室 2005年12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