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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06-3-20 9:35:23 编辑: millo

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
        现将《200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200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局党组和中共济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的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贯彻落实,促进各项监管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1、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保证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围绕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重大政策和部署,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监管的理念,把监管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自觉服务发展,努力促进发展。
2、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华而不实和报喜不报忧的行为。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时间短、基础条件差、底子比较薄的实际出发,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抵制讲排扬、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3、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特点出发,强化纪律观念,既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又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纠正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切实抓好党风政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1、强化监督管理,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整治虚假药品广告,强化药品价格管理,切实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坚决防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严格执行“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坐收坐支;规范对行政相对人的各类培训,严禁把培训当作创收途径,增加行政相对人的负担。
3、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教育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少数执法人员中存在的耍威风、搞特权、作风粗暴、办事不公;以罚代管、乱拉赞助;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报;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药械生产经营,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推诿,效率不高等问题。
4、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在抓整改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分析行风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着眼自身找原因,制订措施抓整改。积极参与当地开通的“阳光政务热线”、“行风热线”,以此为平台,向社会介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监管工作情况,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争取社会的支持和理解。继续坚持纠建并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良好形象。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勤政
 1、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认认真真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必须认认真真地学习贯彻党章,明确提出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作出部署,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重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教育。要把法纪、廉政勤政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政培训,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文化氛围,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2、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抓好《济宁市党员领导干部四项纪律》、“十个不许”等规定的落实。完善和落实相关具体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与赌博等方面的问题。
3、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对买官卖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不准超编制职数提拔干部;对在选举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坚决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促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结合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虚报冒领工资、补贴问题。
4、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注意纠正在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借机用公款旅游等行为。纠正以研讨会、庆祝会等为名,收取管理相对人钱物。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继续清理整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建购干部职工住房,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格控制参加行政相对人以各种名义举行的庆典活动。
(四)坚决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1、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措施。要着重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审批、认证、执法中徇私枉法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反规定参与药械生产经营活动、充当非法经营者的“保护伞”、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建设工程和物资设备采购中收受贿赂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查办案件,既要坚决,又要慎重稳妥,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格办案程序,依法依纪办案,保证办案质量。
2、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凡收到信访举报件,都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流处理,该哪级办的就由哪级办,属于哪个部门的,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需要联合办理的,牵头部门要主动搞好协调,要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人。对上级交办、要求报结果的,要尽快调查落实,按时上报结果。要切实维护和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肃查处打击举报人的行为。对举报不实的,要澄清事实,为干部说公道话,保护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对无事生非诬告陷害他人的,要追究责任。要以信访举报为线索,拓宽发现案件渠道,不准瞒案、压案不报,不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1、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考核办法要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健全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制度,加强对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县局班子成员、直属事业单位及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不断改进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项目依法设定,改进工作,科学管理,减少审批环节,完善审批方式,推广网上受理审批和监控系统,规范审批行为。按照责权统一原则,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特别是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严禁设立帐外帐,严禁设立“小金库”。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加强对挂靠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业组织与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不得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名义要求企业参与活动、提供赞助等,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
4、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建筑、装修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投标,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开工、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1、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部门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结果、服务承诺等,凡不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事项,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做好内部政务重要事项的公开,如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专项经费分配使用情况、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干部任用情况等。事业单位要健全职代会制度,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健全民主集中制,发展党风民主,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要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把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与保障党员权利统一起来,既教育党员履行应尽义务,又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行使各项权力。把发扬民主作风与健全民主机制统一起来,既要求领导干部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意见,正确对待批评,又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议事和决策程序,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执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各级纪检组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实际出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实施办法,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员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二)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行政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纪检监察部门服务第一要务的最好结合点,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一是加强廉政监察,促进全系统廉洁从政。二是开展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今年市、县局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围绕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执法回头看,对行政审批中的不规范行为、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滥用执法权力的行为、执法不公的行为进行监察。三是加强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对履行职责、工作效率、服务承诺、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察,不断改善和强化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寓于监督管理工作之中,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并积极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情况亲自调度,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组(纪检委员)要协助党组(党支部)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与当地纪委和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丰富和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努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抓好思想建设,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抓好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敢于坚持原则,公正无私,在反腐败斗争中敢于打头阵,做表率;要抓好能力建设,强化惩治、预防、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采取以会代训、业务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和调整的力度,为他们全面锻炼提高创造条件。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忠于职守,谦虚谨慎,严守纪律,努力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

200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市局纪检组汇报,年底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责任部门:监察室、各科室
(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1、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2、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人事教育科
3、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
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务科、监察室
(三)加强党风政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1、治理乱收费
责任部门: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2、打击制售假冒假劣食品药品,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责任部门:稽查大队、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市场监督科、医疗器械科
3、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解决执法不公、为政不廉、效率不高的问题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
4、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办公室
(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
1、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责任部门:监察室、人事教育科
2、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责任部门:监察室、财务科
3、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4、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清理虚报冒领工资、补贴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监察室
5、解决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问题
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监察室
6、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
责任部门:财务科、办公室、监察室
7、清理违规建、购干部职工住房
责任部门:财务科、监察室、办公室
(五)查办案件工作,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1、查办案件
责任部门:监察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
2、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人事教育科
(六)完善和巩固改革成果,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监察室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
3、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
责任部门:财务科、监察室
4、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责任部门:财务科、办公室、监察室
5、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管理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监察室
(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内监督
责任部门:监察室、人事教育科
2、推进政务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监察室
3、围绕监管工作重点,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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