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经营 诚信为民
济宁市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中央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之一。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现在做起,以诚信为宗旨,以创新为手段,以市场为导向,以“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从商的指导思想,努力奉行“诚实守信、奉公守法”的经营理念,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纠正不规范的药品经营行为,挤压商业贿赂的生存空间,让强大的社会正气压倒商业贿赂的歪风,努力形成抵制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为此,特向全体会员单位提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响应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号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究工作,守法经营,杜绝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一切不良行为。
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营销人员的诚信意识,把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作为企业经营者的道德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在生产经营中,做到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按照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三、坚决抵制和纠正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行为,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和商业利益的行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四、建立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营销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加强整改,切实维护药品购销的经济秩序。
五、坚持抵制和制止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行为,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全力支持、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坚决抵制行政工作人员插手干预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努力提高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要严格按照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组织药品生产经营,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降低药品生产经营成本,让人民群众用上价格低廉、安全有效的药品,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发展。
济宁市药学会 二○○六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