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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局关于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07-9-11 16:47:31 编辑: Examiner

济食药监市〔2007〕139号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局《关于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山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省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4个阶段:全面动员,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8月下旬-9月15日);拉网检查,整改提高阶段(2007年9月16日-10月15日);集中整治,重点攻关阶段(2007年10月16日-12月15日);考核验收,巩固成果阶段(2007年12月16日-12月31日)。请一并结合我市药品安全整治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二、各县市局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按本通知所附专项行动统计报表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三、报告期为每半月报送一次,于每月的1日、16日的上午按时报市局市场科。重大案件要形成材料随时上报。报送方式采取传真方式;传真电话:3155689  ; 联系人:徐魁。 
    附件:
     1、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2、《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情况》及《药品流通专项检查情况》统计报表。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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