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根据《济宁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07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市政府确定从11月1日起,利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包括组织及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综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情况、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情况、食品市场流通环节监管情况、食品消费环节监管情况等6个方面。
(二)重点品种质量抽验检测情况
主要检测含乳饮料、膨化食品、肉制品、酱油、小麦粉、食用植物油6个品种,每个品种抽查5个样品,每个县(市、区)共抽检30个批次的样品。抽样检测工作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与市政府签订的《2007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品种质量检测情况进行打分,减去扣分因素得出总分,结合2007年度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情况得出综合考核结果。
二、综合评价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检查现场、查阅文件资料、检测重点品种、暗查暗访等形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2007年11月30日前,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对12个县(市、区)重点品种进行抽样检测。
(二)2007年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考核自评分及相关资料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2007年12月20日前,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管理及《2007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2007年12月30日前,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对各县(市、区)年终考核成绩、重点品种检测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并将目标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四、组织安排
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市经贸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渔业局、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部门,按照时间、内容、标准三统一原则,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案和细则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