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济宁市药品使用
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快推进我市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保障全市人民药品使用安全,市局决定召开全市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局分管局长、市场科科长;全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管院长(一人)、药剂部门负责人(一人);全市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医疗机构、专科医疗机构、厂矿企医疗机构)分管院长(一人)。
二、 会议时间和参会单位安排
鉴于参会人员较多,分两片分别进行。
(一)东片单位:任城、兖州、曲阜、泗水、微山、汶上。5月20日上午9点报到,9点30分开会,会期1天。
(二)西片单位:中区、邹城、金乡、嘉祥、鱼台、梁山。5月21日上午9点报到,9点30分开会,会期1天。
三、 会议地点
兖州市兴隆宾馆(兖州市实验小学胡同6号)。
四、 会议内容
学习培训《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评定标准(试行)》及实施方案、确认程序;经验介绍;现场参观。
五、其它要求
1、各县市区局负责通知、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含市直医疗机构)人员按时参会;各县市区局要统一组织,集中人员和车辆参会(每个县市区车辆不超过三辆),确保途中安全。
2、各县市区局请将本辖区内所有参会人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5月15日前传真至兖州局。传真电话:3415586;联系人:李倩。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