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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和稽查办案技能比武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08-5-21 16:33:01 编辑: Examiner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市药检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术人员业务技能和稽查办案执法水平,充分发挥药品监管技术及执法监督作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石化医药工会委员会《关于举办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和稽查办案比武的通知》(鲁食药监注[2008]102号)精神,市局举办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和稽查办案技能比武。现将有关比赛及人员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术人员和稽查执法人员。
二、竞赛组织
为加强对比武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和稽查办案技能比武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和竞赛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工作,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技术评比等工作。各县市区局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的有关竞赛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本地区参赛选手的训练和选拔工作。在药品检验技能比武和药品稽查办案比武两个项目中分别选拔出2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市比赛。
全市比赛由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能比武和稽查办案技能比武领导小组组织,由各竞赛委员会负责确定理论考试试卷、操作技能比赛项目和比赛评分细则以及比赛的评比工作。
三、竞赛项目
竞赛分为药品检验技能比武和药品稽查办案技能比武两个项目。
(一)药品检验技能比武
药品检验基础理论知识;
药品检验技能操作。
(二)药品稽查办案技能比武
药品稽查基础理论知识;
药品稽查技能。
全市比赛计算个人和团体成绩。参加单项比赛的2名选手的总成绩即为该县市区局(单位)单项竞赛的团体总分。
四、竞赛时间
各县市区于6月底前完成比赛选拔,推荐选手参加7月份举行的全市比赛。
五、比武内容和标准
比武内容和标准详见《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能比武方案》(附件2)《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稽查办案技能比武方案》(附件3)。
六、奖励办法
(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检验和药品稽查办案技能两项比赛前两位的选手,获得参加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和稽查办案技能比武资格。
(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检验和药品稽查办案技能两项比赛第3-8名的选手,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济宁市药品检验技术标兵"和"济宁市药品稽查技术标兵"荣誉称号;药品检验技能比赛获9 - 16名和其余参加药品稽查办案比赛的选手,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济宁市药品检验技能比武优秀选手"、"济宁市药品稽查技能比武优秀选手"荣誉称号。
(三)比赛中荣获团体总分1- 6名的代表队,颁发团体奖奖状。
(四)对竞赛组织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竞赛领导小组颁发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
(五)对获奖个人和团体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七、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竞赛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抓好技能竞赛工作的实施。
(二)各县市区要将竞赛与食品药品检验和稽查岗位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与完成2008年药品检验和稽查工作任务结合起来。通过竞赛,进一步提高药品技术监督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推进药品检验和稽查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请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5月30日前将实施意见、组织机构及联系人名单分别报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科和稽查大队。
 
附件:1.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和稽查办案技能比武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2.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能比武方案
3.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稽查办案技能比武方案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药品  比武  通知
  抄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5月21日印发
 
附件1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和稽查办案技能比武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宋希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任宪坤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邓德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朱秀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科科长
李大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袁丽霞 市药品检验所所长
董洪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科长
臧开忠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主任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朱秀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科科长
李大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袁丽霞 市药品检验所所长
成  员:朱国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科副主任科员
于正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副主任科员
于立佐 市药品检验所副所长
附件2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药品检验技能比武方案
 
一、准备阶段
(一)组建竞赛委员会
竞赛委员会由药物专家组成,经竞赛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竞赛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主任和副主任人选。
竞赛委员会负责确定操作技能比赛项目和比赛评分细则以及竞赛的评比工作。
(二)药品检验基础理论知识比赛
在确定题型的基础上,由竞赛委员会征集试题, 建立理论考试题库,从题库中抽取不同试题形成试卷。试卷满分100分。试题范围为药品检验基础知识、药品检验相关法律、《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二部凡例、附录和《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05年版),内容涉及中药、化学药品、抗生素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项目。
(三)药品检验操作技能比武
为全面考评技术人员的基本操作能力以及操作的规范性和结果的准确性,选取常用药品检验项目如容量分析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紫外分光光度法、薄层色谱法、旋光度测定法、氮测定法等项目中的两个项目作为现场操作比赛项目。现场操作项目由竞赛委员会讨论确定。测试样品和实验所需试剂、对照品、标准溶液等准备工作由竞赛委员会负责准备,比赛所用检测仪器、设备、场地由市药检所提供,比赛现场设在市药检所实验室内。操作技能比赛满分为100分。
(四)评分细则
竞赛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分细则,包括理论考试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操作技能比赛现场操作评分办法、结果统计评分办法以及检验记录书写评分办法。
二、竞赛阶段
(一)参赛人员:市药检所在职在岗检验人员、每个县(市、区)局报2人。
(二)步骤:分两步进行。每位参赛选手都必须参加药品检验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和药品检验技术操作技能比赛,其中操作技能比赛包含2个项目。
理论考试:所有参赛选手集中在一个考点进行考试,由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操作技能比赛:参赛选手按抽签决定分组,分别进行比赛,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由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评比阶段
理论考试阅卷工作和操作技能比赛的评分及统计工作由竞赛委员会负责。理论考试和两项操作技能比赛的满分均为100分,按4:3:3的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按得分多少进行名次排序,选拔出优胜者2人组队参加省局决赛。
 
 
 
 
 
 
 
 
 
 
 
 
 
 
 
 
 
 
 
 
附件3
 
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药品稽查办案技能比武方案
 
一、准备阶段
(一)竞赛委员会
竞赛委员会由市局和各县市区局推荐人选组成,负责比赛评分细则以及决赛阶段的评比工作。
竞赛委员会组成:市局5名,各县市区局1名,并设秘书1名。
推荐人选条件:品行端正,有5年以上药品监督(稽查)执法工作经历,年龄在60周岁以内。
要求:各县市区局接到竞赛通知后3日内,将推荐人员姓名、年龄、性别、职务、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报市局稽查大队初审,经竞赛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竞赛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主任和副主任人选。为确保竞赛过程公平公正,竞赛委员会所有成员必须签署并遵守公正性声明和保密协定。
(二)比赛项目
1、理论试题
题型:填空,选择,判断,简答。
试题范围:《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分值60分。
2、案例文书制作:根据具体案情,写出需要填写的执法文书的规范名称,具体填写有关执法文书。分值40分。
3、现场抽签答题形式:每个队抽签,做必答题。试题范围同理论试题,分值60分。
4、实物辨别:为全面考评稽查人员现场对假劣药品的识别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选取部分常见药品的真伪品进行辨别。分值40分。
(三)试题征集
理论考试、案例文书制作、现场抽签答题在确定考试题型、形式的基础上,组织资深药品监督人员出题,同时面向市局、市县区局和所有稽查人员征集试题,由竞赛领导小组收集整理,建立理论考试题库。
各县市区应于2008年6月底前向竞赛领导小组提供理论考试题的填空、选择、判断题目各20道,简答题目5道,案例文书题目2道。
鼓励药品监督系统工作人员个人提供题目。
实物辨别考试所需真伪品由竞赛领导小组征集、讨论确定,建立真伪品库。
(四)评分细则
药品稽查技能竞赛满分200分。竞赛委员会负责制定标准答案、评分标准。
二、比赛阶段
各县市区选拔2名优秀稽查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比赛。各参赛选手均参加药品稽查技能竞赛理论试题、案例文书制作、实物辨别考试,进行现场抽签答题比赛。
考试由竞赛委员会负责监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评比阶段
理论考试、案例文书制作、现场抽签答题、实物辨别考试的评分及统计工作由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各代表队的理论、案例文书制作、现场抽签答题和实物辨别考试成绩的总和为集体得分;各参赛选手理论、案例文书制作和实物辨别考试成绩总和为个人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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