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药品经营企业有关人员
进行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知识
学习和测试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省局《关于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知识学习和测试活动的通知》(鲁食药监办函[2008]44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经营企业有关人员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知识组织一次学习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
全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进行测试,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分别参加市局、县局统一组织的测试。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2008年6月20日前,市局组织全市药品批发企业的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局组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的集中测试(具体时间由各县局确定)。
三、测试范围及方式
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反兴奋剂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通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须知》等。测试方式为闭卷,药品批发企业由市局统一出测试题,药品零售企业由县局统一出测试题。
四、有关要求
测试必须由本人参加,特殊情况应书面说明理由,市局另行安排补测。各县局测试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市局市场科。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