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药品生产企业有关人员
进行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知识
学习和测试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省局《关于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知识学习和测试活动的通知》(鲁食药监办函[2008]44号,附件1)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含进出口)企业有关人员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知识组织一次学习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
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测试。测试必须由本人参加,特殊情况应书面说明理由,市局另行安排补测。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2008年6月14日上午9:30,市局会议室。
三、测试范围及方式
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通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须知》药品生产企业篇。测试方式为闭卷。
四、有关要求
请各药品生产企业要及时填写《报名回执》(附件2),于6月9日前报市局药品科。联系电话(传真):3155699。
附件: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知识学习和测试活动的通知》;
2、报名回执。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