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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市药监局迅速出击查处一涉嫌非法经营药品案件

阅读: 时间: 2006-10-23 9:08:54 编辑: millo

        近日,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电话举报,在兖州城区兴隆居委会卫所街8号楼302室,有人正在将大量药品装车准备外运,怀疑是非法经营药品,兖州局接电话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药品监督人员赶往现场核查。在现场,发现一辆“五菱面包车”内已装满药品,正准备外出销售。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后,依法进入药品所有人租赁的房屋进行检查,发现租赁房屋内储存有大量药品,各种药品堆放在地面上十分混乱。经核查,违法嫌疑人朱某某,曲阜市董庄乡人,自称其为“吉林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销售员,还提供了吉林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但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违法嫌疑人租赁的房屋内不仅存放有斯达舒胶囊、法莫替丁胶囊等修正药业生产的药品,另外还有其他五家药品生产企业的50余个品种的药品。经清点,现场药品 共48箱,货值金额约5万余元。初步认定,朱某某在未经许可的、不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场所储存并经营药品,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其行为涉嫌无证经营药品,兖州市药监局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查到的药品采取了异地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将全部药品暂控在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药品仓库内。目前,对这一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案件正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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