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组织机构 | 工作动态 | 公告通知 |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 行政审批 | 食品安全 | 资源下载 | 数据查询
搜索本站文章(Google):

首页 >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题 > 正文

汶上县局四项措施加强药品经营 制剂配制监管

阅读: 时间: 2007-9-6 19:28:25 编辑: Examiner

        为提高药品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落实监管责任,近日,汶上县局出台“四项”措施加强药品生产、制剂配制监管,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一是联动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联合卫生、计生、防疫等监管部门,重点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院制剂室实施日常监管。二是分类监管,突出监管重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锁定重点、区别对待的分类监管模式。根据上年日常监管、GMP跟踪检查及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药品抽验结果等确定对企业的监管检查力度与频次。三是落实制度,提高监管成效。制订了重点工作岗位人员审核、标准执行情况审查、卫生审查、包装、标笺、使用说明书审查、购进和销售记录审查、整改督查落实、企业不整改或整改敷衍失职惩处措施等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明确了检查的具体内容与措施;同时制作了相关的检查记录表格,择重监管,避免检查不到位现象。四是履行承诺,完善诚信体系。以适当的方式公开诚信评定结果,树立企业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意识;建立“黑名单”制度,每年按企业诚信评定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增加检查次数和检查项目,增加产品抽验批次;严厉打击违法企业,加大企业失信成本,惩戒失信、褒奖守信。


相关资源
本站由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管理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古槐路37号 邮政编码:272019 电子邮件:jifdanews@gmail.com
本站信息版权所有,未经书面许可,翻录必究